第二天一早,天上下着小雨。淑琴六点就醒了。她穿上旧外套,把棕色文件夹放进布包,出了门。
银行八点开门。淑琴七点四十分到了。她是第一个。她站在玻璃门前,看着里面的灯一盏一盏亮起来。
八点整,门开了。淑琴走到前台,从布包里拿出文件夹。她打开文件夹,取出三样东西: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单位的信。
前台职员看了看,说:“这三样不够。您还需要一样。”
淑琴问:“还需要什么?”
职员说:“您本人名下的水电费账单。要有您的名字和地址。”
淑琴说:“水电费?我儿子交的。账单上写的是他的名字。”
职员摇头:“规定是这样。必须本人名下的账单。不能通融。”
淑琴说:“我六十五岁了,一直和儿子住。家里的事都是他在办。”
职员还是摇头:“这是规定。您带齐了再来吧。”
淑琴把三样东西放回文件夹,装进布包。她转身走出银行。
雨还在下。淑琴没有带伞。她把布包抱在胸前,快步走回家。雨水打湿了她的头发,流进她的眼睛。她用手擦了擦,继续走。
到家时,她的外套湿了半边。她把布包放在桌上,坐在椅子上。屋里很安静。建民上班去了,小树上学去了。
淑琴看着桌上的棕色文件夹。她打开它,又看了一遍那三样东西。她心想:还要等三天。今天是星期五,物业管理处周末关门。建民晚上才能回来。
她站起来,走到窗边。雨小了,但天还是灰的。她等着。